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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三百一十二章 神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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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千三百一十二章 神主 (第2/2页)

,【真我】就是【法】。

    我意即天意,言出法随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可以说「神主」完全就是「水货版本」的圣人雏形。

    至少是模仿出了一丝「神韵」。

    而普通的修炼者,唯有在成就【王座】之後,才能做到「口含天宪,一言九鼎。」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当然,圣人乃是能以己心取代天心,将世界化作自身「私域」的存在。

    完全可以与世界「讨价还价,不落下风」。

    「神主」这种微风吹皱湖面的存在,与能修人工湖的圣人终究是差远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然而即便如此,「神主」却也是拥有了一些极为不可思议的能力。

    比如「赐福」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赐福,通常盛行於神灵体系,乃是神灵强行超拔信徒生命本质的一种手段。

    但普通的神灵,只能为自家信徒进行赐福。

    强大一些的神灵,或许还可以「泽被苍生」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然而无论神灵如何强大,祂们都无法为路边任意一枚石头进行「赐福」。

    这却是因为神灵的力量必须被「见证」,然後才能发挥效用。

    只是死物的石头,自然是无法「看见」神灵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但「神主」不同。

    与神灵的自私自利截然相反,「神主」乃是博爱的。

    神灵的一切源自於「被见证」,或者说【掠夺】。

    神灵诞生於「被信徒见证」,任何生命「见证」神灵的存在,都将会为其存在「贡献」力量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神主的诞生,却是「自内而外」。

    神主需要【见自我,见天地,见众生】,然後才有资格被「见证」。

    或者说唯有被神主「见证」的存在,才有资格「见证」神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即任何被神主「见证」的存在,都将能够见证神主的存在。

    即便是一枚小小的石头,只要它存在於神主「心中」。

    那麽它也能见证「神主」的存在,自然也能接受「神主」的赐福。

    这便是「神主」的独特之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「我现在之所以未成就【神主】,便是因为没有被外界【见证】。」

    「这一步原本是顺理成章,水到渠成的事情。」

    「但我却是不想,至少现在不想踏出这一步。」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无论陈琦与【地仙界】,乃至於【蜃】以及【尼特莱兹号】如何「争斗」。

    但在【陈琦】这一身份,或者说「真我」上,祂们却是统一的。

    正常而言,只要【陈琦】被外界「认知」。

    他便会立刻成就「神主」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然而现实却是,一旦【陈琦】被外界认知。

    他便会立刻被裁决之剑斩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可以说是裁决之剑堵死了【陈琦】的「神主」之路。

    但导致这一切的,却是陈琦自己。

    若非陈琦执意「自杀」,【陈琦】早就成为神主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「其实在【陈琦】真实显化的那一瞬,已然完成了被见证。」

    「或者说那一刻的我,已然成就了神主。」

    「无论是我本身,还是【地仙界】,都可以在那一瞬动用神主的力量。」

    「然而【地仙界】眼光却是太高了,根本就看不上这点力量。」

    「或者说祂并不认为这点微不足道的力量有啥用。」

    「但我却并不这麽认为!」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自觉时机成熟的陈琦,决定让【地仙界】见识一下蝼蚁的力量。

    有时候蝴蝶只是轻轻扇动一下翅膀,便足以改天换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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