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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配不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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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七十七章 配不上? (第2/2页)

不定:“婉儿,到底是怎么回事?你们背着我,到底干了什么大事?!”

    “爹!您真是错怪沈岳了!”

    林清婉咬着银牙,站起身来,:“前不久,沈岳一个人单枪匹马杀穿了醉仙楼,亲手斩了刘金彪的脑袋!整个长乐坊的精锐打手,全军覆没!”

    轰!

    林彦只觉得脑子里仿佛有一万头狂牛奔腾而过,震得他双耳嗡嗡作响。

    林清婉却没有停下,继续说道:

    “沈岳念及咱们林家的交情,杀了人后,只拿走了属于他的现银。”

    “剩下的长乐坊铺面地契、刘金彪这些年积攒的十万两印子钱账目,他全盘交给了咱们林家接手!”

    “如今的长乐坊,已经挂上了咱们的牌匾,改名‘百乐坊’!就这短短几天的时间,西街的流水利润简直像金山一样往咱们林家的账房里搬!”

    “若是没有沈岳,咱们林家一百年也别想把手伸进西街的盘口!”

    “您说他是个只会打猎的泥腿子?”林清婉眼眶微红,直视着自己的父亲,“爹,这天底下,哪有随手就能送出一座销金窟的泥腿子?!”

    死寂。

    书房内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,只有韩云在墙角痛苦压抑的闷哼声。

    林彦彻底僵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他死死盯着坐在太师椅上、正端着茶盏慢条斯理拨弄茶叶的沈岳,感觉整个世界都颠覆了。

    单枪匹马,灭了西街一霸?!

    还将那座日进斗金的销金窟,拱手送给了林家?!

    林彦吞了一口极其艰难的唾沫,脸上一阵青一阵白。

    良久,林彦深吸了一口气,迈着略显沉重的步伐走到墙角,亲自弯下腰,将痛苦不堪的韩云搀扶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韩护卫,你先下去治伤吧。去账房支取一百两银子,算作汤药费。”林彦挥了挥手。

    韩云此刻哪里还有半点先前的嚣张?

    他满脸惊恐地看了沈岳一眼,如蒙大赦般捂着废掉的右手,连滚带爬地逃出了书房。

    待房门重新关上,林彦缓缓转过身,脸上的盛气凌人已经收敛了大半。

    “沈岳……沈公子。”林彦的称呼变了,“看来,确实是我林某人常年在外,眼拙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年纪轻轻便有这等雷霆手段,确实称得上一句少年英雄。之前的话,是我林某人唐突了。”

    能让堂堂百草阁的东家低头认错,这已经是极其难得的退让。

    然而,林彦的话锋紧接着却猛地一转,眉头再次死死拧在一起:“可是,沈公子!你有本事不假,但你别忘了,你现在是官府挂了牌的海捕要犯!”

    “那赵捕头是个出了名的活阎王,为了抓你,他带着几十号佩刀的捕快,死死守在老熊岭的山口!那是天罗地网啊!”

    林彦越说越觉得心惊肉跳,目光死死盯着沈岳,“你到底是怎么从老熊岭逃出来的?”

    “你现在大摇大摆地进了城,若是让赵捕头知道了顺藤摸瓜找上门,我林家岂不是要跟着你一起陪葬?!”

    “林世伯不用担心赵捕头来找你们的麻烦。”

    沈岳微微一笑,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:“因为赵捕头,还有他带去封山的十几个捕快……都已经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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