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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7章 彩霞懵了,阿曹喜欢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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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37章 彩霞懵了,阿曹喜欢我? (第2/2页)

不少还了回来。

    还附带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一些道谢的话,还有别责怪门卫......

    彩霞愣愣看着纸条,她没想到何耐曹一个猎户竟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字,还是简体。

    给钱不要,给东西不要,救人不求回报。

    这让她不由重新评估她对何耐曹的印象。

    彩霞仔细一看,里面还有一个精致玉手镯......

    他为何送我如此贵重的玉手镯?

    心意......

    阿曹的心意?

    ...............

    半个小时前,供销社内。

    “这位同志,这台自行车真有人买了,还提前给了定金。”刘光平甩出一张手写的收据,以及五十块钱现金。

    这是刘光平自己写的,钱也是他自己的。

    就是为了保住何耐曹交代的事情,他可是拍着胸口保证过,这台自行车一定要给何耐曹留着。

    “你这是欺负人,供销社的东西,啥时候有交定金这一说啊?你跟我说说,有哪条规定写着有交定金?”

    说话这人是一名二十来岁的男子,因为结婚对象吵着要一辆自行车,没别的要求,不然就不嫁。

    而且自行车买来也是男子用的,用来加入邮电局,有份稳定的收入。

    女方其用意就是想让男方有个稳定的收入,有好日子过。

    可想这自行车对男子有多重要。

    为了这份投递员的铁饭碗,他们家前前后后花了接近两百块钱,才搞到的职位。

    这能不着急吗?

    如今邮电局,只有部分地区配有自行车而已。

    何况这是自主申请求来的职位,更不会配自行车给你。

    “咱们供销社是讲信用的地方,这自行车真有人定了,待会就来。”刘光平解释道。

    他也没料到,今个儿咋那么多人来买自行车啊?

    阿曹走后,这是第二个人买了。

    只是第一个人来问了一句就走了,走时还笑嘻嘻的,有幸灾乐祸的意味。

    “哪有你们这样子办事的?明明就没人买,非要说有人下了定金。这不是为难我们吗?”

    男子叫丁伟明,是西屯一名村民。

    隔壁站着他父亲——丁大勇,是西屯的民兵队员。

    “这位同志,咱商量商量?”丁大勇凑近刘光平递过两毛钱,派了一根烟。

    “刚才我们语气重了点,你别放在心上。这自行车是卖给我儿子当投递员的,你就通融一下。”

    刘光平连忙摆手:“叔,这自行车真有人定了,还付了定金。我要是把自行车给你,那我就真失职了。”

    “倘若我把自行车给你们了,之前交定金的人肯定投诉我。到那时候,上头不但撤掉我的职位,我还得受罚。叔你体谅下吧!”

    “这......”丁大勇被说得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他有些无奈,儿子投递员的职位,就在这两天了。

    “那......自行车明天有吗?”

    “叔,这还真不好说,因为这半年只卖了五台自行车,不好卖。不过我可以打电话申请,尽快把车送过来。你也可以给定金先定着。”刘光平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需要多久啊?”丁大勇问道。

    “最快七天,慢的得一个月。”

    “这......”

    “爹,不用跟他废话,我们报警,让公安同志来主持公道。哪有交定金的道理啊?我活这么大个人,就没听说过有这条例。”丁伟明大声道。

    丁大勇也来气了,这供销社太不讲道理了。

    “明子,我先找邮政科的王科长,他认识公安的许队长。”

    “行,我去报警。”

    他爷俩分头行动,走时还给刘光平留了句话:你给我等着。

    刘光平现在头都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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