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八章 他退回代言费 (第1/2页)
锐界的第一笔款已经到了。
三百万元,备注是“代言合作预付款”。
财务在海报泄露后的半小时发现入账。合同虽然没有双方签章,品牌却依据谈判阶段的付款申请先走了内部流程。钱进入工作室商务收款账户,没有进入《楼道灯亮着》项目专户,也没有被用于新人训练。
市场副总打来电话:“预付款已经体现我们的诚意。海报是供应商误传,正式投放前都会等签约。”
江知微问:“为什么供应商拿到了沈砚未授权的定妆合成图?”
“照片来自公开活动,设计稿只是内部提案。”
“公开照片不等于可以商业使用。”
“这部分可以补授权。”
对方又提出一版修改:删除虚构经纪公司演员,改由主持人口述行业常见条款;合同纸仍由沈砚现场撕掉;广告片角落以小字标注“创意演绎”。
赵律师看完说:“核心误导仍在。观众会理解成沈砚面对真实交易作出的即时反应。”
财务则把终止成本列出来。
退回三百万元本身不难,难的是工作室已经为两轮商务会议、法务审查和预留档期投入人力。锐界可能主张谈判缔约过失,也可能要求赔偿预热物料制作费。另一方面,若收下款并继续磋商,品牌会把入账描述成合作已实质启动。
沈砚问:“钱动过吗?”
“没有。单独挂在待确认款项。”
“原路退。”
“先发终止函。”赵律师说,“写清未签合同、未授权物料、双方未就核心创意达成一致。退款不承认对方有权先付款,也不放弃追究肖像商业使用。”
上午十一点十六分,三百万元原路退回。
退款前,财务做了三次复核。
第一次核对付款户名与合同谈判主体一致,避免把钱退到代理公司或个人账户;第二次核对金额和附言,不扣除工作室自行发生的会议成本;第三次由银行确认大额原路退回路径,生成业务流水号。
沈砚没有在转账页面按下一个戏剧化的按钮。付款指令由财务发起,审批人、复核人和法务依据各自签字。三百万元不是他的个人零钱,拒绝也应该走公司的程序。
银行客户经理询问退款原因,财务只填“合作未成立,退回待确认款项”,没有写“品牌欺骗”。会计科目从预收款待确认转回,不形成营业收入,也不产生一笔可以拿来宣传的公益支出。
银行回单没有被剪成炫耀截图。工作室先将回单、终止函和未签合同状态发给锐界,要求对方确认收款并停止使用全部未授权物料。
锐界两小时后回应,确认到账,却认为双方已对代言金额、期限和产品类别达成主要共识,工作室单方面退出给品牌造成损失。它没有立即起诉,只暂停了所有与沈砚相关的投放,并要求供应商删除泄露海报。
下午,营销号拿到一张转账截图。
标题是:“沈砚耍大牌,三百万定金说退就退。”
另一批账号换了种说法:“嫌一千二百万报价低,拿假清高抬价。”
真正让内部难受的不是骂声。
是两名刚通过面试的经纪助理收到暂缓入职通知。工作室按此前书面邀约支付对方已发生的体检和交通费用,并说明岗位将在经营预算稳定后重新开放。两人没有义务等,也可以接受其他工作。
其中一人问:“是不是因为沈老师不要那个代言?”
人事没有让她替公司理解价值选择,只回答:“本季度扩招预算取消,这是我们的经营决定。给你造成的时间损失按邀约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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