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2章 梅姐在河那边被抓了 (第1/2页)
第三百九十三天,上午十点。
省城,专案组会议室。
十点零一分。
苏丽娟今天早上从外头回来的。
她进屋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份传真件。
纸边还是热的。
屋里坐着六个人。
比前一阵少了。
案子进了另一个阶段。
“那边昨天夜里动了一回。”她说。
“抓了九个。”
“八个是原来名单上的。”
“还有一个不是。”
“谁。”
苏丽娟把那份传真件放在桌上。
她没有推给谁。
她自己念。
“女,四十一岁。”
“姓林。”
“林素梅。”
会议室里没有人说话。
陈九斤坐在最靠门那一头。
他没有动。
林素梅这三个字,这三百九十三天里在这间屋出现过很多回。
出现的时候大都是在一句话的中间——某某单子是她签的,某某数是她报的,某某人是她调的。
三百九十三天,没有一回是在名单上。
今天是头一回。
“在哪儿抓的。”
“不在园区那一片。”
“往南三百多公里,一个镇上。”
“她在那儿住了两个多月。”
“租的一间屋。”
“怎么找着的。”
“那边办的。”
“具体怎么办的,通报上没写。”
“没写的我不问。”
“身上有什么。”
“通报上说随身物品另附清单。”
“清单还没到。”
“她认么。”
上午十点二十八分。
“通报上写了四个字。”
“不予回答。”
“问了几回。”
“三回。”
“三回都是这四个字。”
陈九斤把手放在桌上。
他两只手叠着。
“我有一样要报。”
“说。”
“她身上有一本。”
会议室里有人抬起头。
“哪一本。”
“蓝笔那一本的那一种。”
“后山挖出来那一沟里,第三箱有一本。”
“每一页头一行往右缩两个字。”
“那一本是她记的。”
“那一本是四年前到前年的。”
“前年往后的那些呢。”
“埋在后山那一沟里的,最晚的是今年。”
“可那一沟是园区的账。”
“她自己的那一本,不在那儿。”
“你怎么确定她自己还有一本。”苏丽娟说。
“你怎么确定它在她身上。”
“第九十七天。”
“我上过一回她那间屋。”
“那天她右手包着。”
“包的是布。”
“不是纱布,是从别的布上撕下来的,边上有毛。”
“自己缠的,缠得不齐。”
“食指那一圈缠了两道,中指那一圈只有一道。”
“怎么伤的,我不知道。”
“我没有问。”
“为什么不问。”
“在那边不问人的伤。”
“问了,人家得编一个来答你。”
上午十一点零三分。
“我进去的时候,她在写字。”
“右手包着,怎么写。”
“用左手。”
会议室里有人把笔放下了。
“左手写得很慢。”
“一个字要两三秒。”
“字歪。”
“可她一笔一笔在写。”
“我在那屋里待了大概二十分钟。”
“她写了一页。”
“这一样说明什么。”
“一个人右手伤了,可以缓两天再写。”
“缓两天,账跑不了。”
“数还在那儿。”
“她不缓。”
“不缓的意思是——”
“那一本,一天也不能断。”
苏丽娟没有立刻说话。
她在纸上写了两行。
“一天也不能断的东西。”陈九斤说。
“不会放在别处。”
“会跟着人走。”
“有人拿走了呢。”后排有人问。
“拿不走。”
“为什么拿不走。”
“因为四年了,没有人知道那一本是什么。”
“知道的人,就不会让她记。”
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。
苏丽娟把笔搁下。
“就算在她身上。”
十一点三十九分。
“那边搜身的时候会搜出来。”
“搜出来就是物证。”
“她给不给都得交。”
“对。”
“可有一样不一样。”
“哪一样。”
“被搜出来的,跟自己交出来的。”
“东西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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